文学院2016级本科生
毕业论文进度安排及有关要求
1.5月17日前,学生完成论文,并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定稿(含封面、中英文摘要、致谢)。
2.5月24日前,提交论文查重报告(各专业重复率不得高于30%),查重不合格者整改论文。查重系统由教学办协助开通。
3.5月31日前,指导老师填写“指导老师意见”,教师互换填写“评阅老师意见”。
4.6月5日前,学生结合评阅老师意见最后进行修改。
5.6月6日(暂定),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(在线答辩)。
6.6月10日前,学生根据答辩评审建议再次修改并定稿。
7.6月11日,本科毕业论文争优、争议答辩。
8.6月12日,所有毕业生提交毕业论文最终版本。
(以上安排,将视疫情防控动态及毕业生返校情况进行调整。
如有变动,学院将及时通知。)
文学院
2020年5月3日